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EMBA2023年港澳台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招生计划
港澳台考生无招生指标限制。
二、综合考核名单
我校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材料评审、综合考核两个部分。港澳台考生根据之前已通知的《厦门大学EMBA2023年面向港澳台生源招生材料评审工作方案与细则》提交评审材料,经专家委员会审核,成绩合格者方具备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
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三、综合考核提交材料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自述表》
四、考生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港澳台考生须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签订《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审查表》;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厦门大学EMBA报名表》
7.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8、已手写签署的《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一份;
9、已手写签署的考生告知书一份(签字上方有一句话须正楷抄写一遍)。
10、已手写签署的定向就业合同贰份。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安排
1.综合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
(2)管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管理经验、管理心得、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综合考核方式:面试。
3.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3月29日。
地点:厦门大学群贤二号楼204教室
六、拟录取
1. 坚持“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3×权重+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权重。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权重:50%;
2. 不予录取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0958(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九、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高级经理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