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自述表》,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4.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6月13日,周四。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
2.管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管理经验、管理心得、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3.外语测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政考核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复试形式
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四)复试成绩
1.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 不予录取情况: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港澳台考生参加面试,成绩合格,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进行拟录取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EMBA报名表》
2.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3.已手写签署的考生告知书一份(签字上方有一句话须正楷抄写一遍)。
四、体检
参照《厦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如下:
1.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近半年内体检报告有效)。
2.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尿常规、胸片,可参考“升学体检”或“入职体检”,因在孕期、有生育计划或其它原因不能做某项目的考生请在体检报告单上做备注并签字。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0958(学院电话),0592-2187199(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高级经理教育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