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A类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首批开办EMBA学位教育的十所一类大学之一。财经管理学科誉满全国。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已经顺利通过AMBA、EQUIS、AACSB国际商学院三大认证,其中AACSB是商科和会计双认证。工商管理教育百年来一脉相承,已连续两届在教育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中跻身全国前三,获评软科中国最好学科全国第二。
厦门大学EMBA自2002年创办,全球遴选和聘请师资,高水平名师配置,国际化办学。与全球顶尖商学院建立多个合作平台,游历美国、英国、以色列、德国等国际一流学府,体验国际顶级品牌营销、创新创业、智能制造等前沿课程,迄今已经培养了逾10000名校友,广泛分布于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众多俱乐部及校友组织提供终身学习交流平台。
在世界知名商业媒体《金融时报》、《福布斯》、《商业周刊/中文版》、《经理人》等历次排名中,厦门大学EMBA项目都名列前茅,被誉为中国名校EMBA“五朵金花”之一,连续20年被评为“学员满意度全国第一” ,在2025年英国FT(《金融时报》)全球EMBA排行榜中获评学生满意度全球第10、综合实力全球第42。
一、报考资格
厦门大学EMBA致力于培养具有本土化经验和全球化视野,同时富有社会责任的商界精英。报考资格如下: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考生应取得硕士学位已满2年,或取得学士学位已满3年,或获取得大专(副学士)学位已满5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二、教学模式
(一)学制:厦门大学EMBA为自费非全日制,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二)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一个月集中三至四天学习(如:周四至周日)。
(三)教学模式:素质拓展训练、课堂理论传授、经典案例教学、专题互动讨论、小组案例报告、名家论坛聆听、知名企业参访与实践课堂、国外游学考察等多种学习模式。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报名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gatyz/。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报名公告。
四、志愿填报
厦门大学代码:10384
院系:038高级经理教育中心
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1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具体安排详见报考点通知及准考证说明。
2.考试科目: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内容:中华文化、英语、逻辑推理。初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及初试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含思想品德考核)
1.复试一般安排在5月中上旬,具体详见我中心进一步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管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管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中心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复试(含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预计6月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7月寄发给考生本人。学生计划于9月中旬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习费用
(一)学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2026年厦门大学EMBA学费总额为42万元人民币,分2个学年缴交,第一学年缴交21万。学费包括EMBA课程学习、教材、讲义、文具费等。
学员其他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奖学金:我校EMBA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制度请参考我中心官网(emba.xmu.edu.cn)及微信公众号(账号:“厦门大学EMBA中心”,微信号:XMU-EMBA)通知。
九、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二)新生入学后,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毕业(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三)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EMBA中心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86-592- 2187907 / 2180958 / 2180928 / 2180322
Email: embazs@xmu.edu.cn
十二、其它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档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